我省“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5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号令,指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08年第4号令)同时废止。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我省“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