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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实施意见

时间:2014-01-21 08:12:00 作者: 点击量: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通过财税、用地、人才、融资等支持措施,促使全省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2015年达到全国水平。其中,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9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以上。
    未来几年,我省将支持合肥、芜湖、蚌埠建设辐射全省、影响全国的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合芜蚌试验区和皖江城市带建设以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快递物流产业集聚区,支持皖北地区建设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特色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大别山片区、皖南地区建设以文化旅游产品为特色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合肥打造中国呼叫中心之都。
    在农村电子商务方面,将依托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中心镇商贸中心、商品配送中心和中心村直营连锁店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
    我省将发挥“皖货网上行”等电子商务平台作用,积极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特色中国•安徽馆”“优选农品”中邮农产品平台,组织各类网络购物推介活动,拓展安徽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扩大安徽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和网店影响力。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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