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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召开全国商务系统落实国办《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专题工作会议

时间:2014-05-26 14:39:00 作者: 点击量:

商务部召开全国商务系统落实国办《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专题工作会议

    5月19日,商务部在京召开全国商务系统落实国办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以下简称《意见》)专题工作会议,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钟山指出,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实现全年预期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为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意见》,具体包括着力优化外贸结构、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强化政策保障、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和加强组织领导5个方面,共16条政策措施。《意见》既立足当前稳定外贸增长,又着眼长远优化外贸结构,既涉及宏观布局,又强调微观调整,加强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改善融资服务、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有助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解决外贸企业实际困难;明确要求减少行政审批,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推进贸易便利化,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是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转变职能的具体体现。
    钟山强调,国务院领导对《意见》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商务部高度重视,将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已经成立以部领导为组长、相关司局参加的推进落实工作小组,抓紧对商务部负责牵头的工作任务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表,全力以赴加快落实。从5月上旬到7月上旬,商务部将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19号文落实工作,将有关措施基本落实到位。近期将进一步调减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就涉及进出口环节的收费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和自查,在此基础上做好整顿和规范工作,并将派出工作组赴地方宣讲政策,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钟山要求,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各商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全面准确把握外贸形势,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重点上来。要开展对《意见》的宣讲,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 点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要因地制宜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
    参会代表围绕抓紧落实《意见》有关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部内相关司局和各进出口商会负责同志,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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