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十大新表现
生活本是日日新鲜、丰富多彩的,可是被形式主义所困扰,生活就变得黯然失色、淡而无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刹住了一些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顽瘴痼疾,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敛。但是,当前形式主义又以新的形式,披上新马甲,花样翻新。针对这种现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表明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一遇合适机会又以隐形变异、新面目、新形式、新变种回潮反弹。
当前形式主义的共性表现是:虚多实少,喊口号的花架子多,抓落实的硬功夫少。具体表现在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召开会议、改进文风、责任担当、工作实效、履行职责、对待问题这10个方面,派生出来十大形式主义新表现、新变种、新花样。
贯彻落实机械式 个别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惯于作“传声筒”“播放器”,表态很多,调门很高,但行动很少,落实很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甚至思想认识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到位,落实责任不到位,一些具体工作和责任落实仅在嘴上“空跑”、在纸上“旅行”,压力传导递减,缺少具体抓手,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的干部说的天花乱坠,敷衍应对,有些则说一套做一套,会上热烘烘,会后就放松,再过几天就无影无踪,雨过地皮湿,陷入“走过场、刮阵风”的怪圈,欺上瞒下,我行我素。个别人甚至对上级政策抱有怀疑、抵制、曲解的态度,消极等待,以“对策”对“政策”,以绕道走作变通。
调查研究走秀式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之风,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实情,取得真经。但个别单位开展“形式主义调研”,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中部某县一个乡镇成为出名的“被调研明星乡”,一年有500多批次领导干部前来调研,意味着乡里一年365天,平均每天至少都有一拨领导前来调研。有一个区最多的一天接待了6位厅级领导来调研,领导调研的题目也几乎一模一样。个别地方领导喜好开展集体调研,每到年底就组织全市所有县区的负责人下去调研,每到一地都要事先精心选择企业、确定路线。
基层干部群众将此类调研形象描述为“掉到井里的葫芦,在水上浮着”,并将其总结为“三多三少”:到基层调研作指示的多,虚心求教的少;开展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少、蹲点调研更少;到工作突出的地方调研多,到情况复杂、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地方调研少。无论什么调研主题,去的是同一条路线、访的是同一批对象、听的是同一套说辞,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这种形式主义的“走秀式调研”,名曰“眼睛向下”,俯下身子虚心向群众求教,结果变成“钦差大臣”,下车伊始作“指示”。人到心不到,蜻蜓点水,提前通知做准备,到了先开座谈会,听指定好的几个人对着材料介绍情况,然后走马观花地看一看,基本不与群众接触。下去就是为了出出镜头露露脸,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群众说是“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更谈不上深入实际、深入矛盾、深入现场解决具体问题。还有个别领导,不愿雪中送炭、只想锦上添花,搞“嫌贫爱富”式调研。中部某省一个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地方,前往调研的各路人马络绎不绝,令当地政府应接不暇,群众对此极为反感。
服务群众推诿式 有的单位表面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有一招叫作“打太极”,借口作风上、纪律上管得严了、抓得紧了、查得细了,工作上框框多了、条条细了、规则紧了、工作难办了,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对来办事、解决问题的普通百姓,像端坐在庙堂之上的“弥勒佛木偶”,嘴上只说“好好好”,多方搪塞,东拉西扯地“打太极”,互相推诿,以各种借口“玩推手”,把办事的人“踢来踢去”。一招叫做“软钉子”,服务承诺、工作程序、行为规范等整整齐齐、恭恭敬敬地“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显示在电子屏幕上”,但一到老百姓来办事了,一颗一颗的“软钉子”,没完没了的填表、交证件、出证明,手续繁杂,又不一次性告知,笑脸以材料不全、领导不在、没有惯例等理由故意拖延,让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来回折腾、处处为难。个别地区设“跪式窗口”“蹲式窗口”“限号窗口”和高两米的奇葩意见箱,“事难办”变成了“事不办”的“新衙门”,变着法有“技巧”地造成办事过程“中梗阻”,服务群众在“最后一公里”卡了壳,成了服务上的“烂尾”。
个别地方的办事人员干脆就“撂挑子”,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政府网站更新的内容主要是领导活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几乎成为僵尸栏目。一些地方以“软”法对付老百姓的诉求,老百姓为了上个学要开户籍证明,生个娃要开生育证明,买个房要开无犯罪证明,补证需要开丢失证明,母亲替女儿买东西需要开母女证明,反正干什么事情都要“跑断腿”。
项目建设形象式 个别地方搞工程,上项目,以领导的喜好和判断为标准,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形象项目、形象工程,贪大求洋建设豪华场馆。城市搞工程,个别乡村也不闲着,掀起“景观热”,争先恐后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一个入村牌坊花费以百万元计。个别城市每个文体场馆请不同的“国际大师”来设计,“八项规定”相当程度上遏制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于是一些地方改头换面,以“民生工程”“文化建设”“脱贫攻坚”“留住乡愁”等名义,冠冕堂皇推进这些界定难、争议多、隐患大的形象工程,场馆“贪大”乡村“造景”,“不建楼堂建场馆、不顾实际造景观”,而且追求“时尚范、艺术味、国际化”,项目占地多、建筑体量大,运行维护成本高昂,成为“形象工程”新表现。
例如,地处长城沿线的华北某市,总人口不足400万,地方财政年预算收入不足100亿元,却斥资逾40亿元建设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体育中心和会展中心,还请来多个国际建筑公司或设计师。一些地区以“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为名,在农村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或者大型旅游观光项目,千篇一律地推进村史馆建设,而忽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裸房整治等农村治理重点工作,少数村庄甚至存在推山、削坡、填塘等破坏自然生态和乡村风貌等严重问题。
召开会议重复式 开会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形式主义的一大特征是会议成灾泛滥,形成了开会“套路”“流程”和“模式”,不从实际出发,把会议作为开展工作的唯一手段,热衷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会议安排、布置和检查工作,只要上情下达,总离不开会议,导致形式主义的会议周周、月月、年年连绵不断,花样迭出,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会上也是慷慨激昂念稿子,空对空、虚对虚地谈方案,讲成绩浓墨重彩,连篇累牍,讲问题轻描淡写,点到即止,充斥着不着边际的大话空话,老生常谈的套话和没错的废话,听会的人晕晕乎、昏昏然,打不起精神,十分厌倦和慵懒。
还有个别领导乐忠于参加剪彩、应景等会议活动,追求轰动效应,不顾实际效果,只求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上有名,把开会当成自我炫耀的主要形式。机械刻板的形式主义开会,导致干部疲于应付,忙忙碌碌、辛辛苦苦成了无效劳动,没有时间抓落实。“陪会”也成为开会的一个标准流程,一般性工作会议主席台上四五位、六七位不等的领导干部陪会,而会议只安排一个人讲话,其他几位坐在台上无所事事,一陪就是半天一天。个别部门召开系统工作会议,总要恭请同级党政分管领导到会作“指示”,还要千方百计邀请上级对口部门领导来捧场提“希望”,甚至花钱请明星助兴,而这些领导的“指示”“希望”往往又是会议主办单位事先写好的稿子,只是用上级领导的“尊口”来加强“分量”,台下听众大多是昏昏欲睡,最后是领导参加照张相,记者在报上或者网站上发个消息,至于会议效果如何没有人关心。
文风话风拼凑式 个别地方,写文件机械照搬照抄,给领导写的文章、讲稿空对空,八股式,出台的制度规定也是“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个别领导干部的讲话、文章,只注重谋篇布局、遣词造句,缺乏实际调查和对生活实践的深刻了解,缺乏对实际问题的深入研究,文章言之无物,无病呻吟。个别领导干部爱讲空话,不办实事。一篇讲话在这个场合能行,换个场合也行,似乎“放之四海而皆准”,其实讲的都是“正确的废话”。个别地方,说空话似乎成了一些人的主要工作,说起来豪言壮语,气吞山河,海阔天空,不着边际。其实只有唱功,没有做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说真话,办实事,但新时代文风话风上的形式主义仍然时有表现:文件过多,整天沉溺于繁文缛节,只讲形式,不重内容,只看过程,不管结果,空话连篇,言之无物。
个别文章说话,小题大做,沽名钓誉,对成绩、政绩、业绩任意拔高、渲染,有一说十,有十说百,有百说千,有千说万,夸大其词,哗众取宠,急功近利,沽名钓誉,贪天之功为己功,把别人做的说成自己做的,把别人说的说成自己说的,把别人写的说成自己写的,把功劳归于自己,把错误归于别人,文过饰非,争功诿过,报喜隐忧;无中生有,捕风捉影,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甚至闭门造车,任意杜撰,编造虚假政绩,在汇报上做文章,在造假上下功夫,把准备做的说成已经做了,把个别的说成普遍的,把布置的说成落实的。个别文章和讲话既不摆事实,又不讲道理,充满“必须”“一定要”,居高临下,套话连篇,无的放矢,不看对象,语言无味,既没有什么说服力,更没有感染力,是十足的“官样文章”;个别文章和讲话,故弄玄虚,晦涩难懂,装腔作势,故作高深,借以唬人,堆砌新名词,炒作新概念,常常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使人云里雾中,摸不着头脑,“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种文风话风,八股式套路,公文式语言,动辄是“重要性”“必要性”“创造性”,成为严重的形式主义。
责任担当闪避式 形式主义作为“四风”之首,认清其实质,才能对症下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看到事情躲着走,遇到事情绕着走,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干事不作为、消极应付、不敢担当,习惯层层发文件、填表格,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抓工作只重表面。
个别人遇事不辨是非、不讲原则、唯求一团和气、曲意逢迎,赢得好人缘,甘当“老好人”,奉行好人主义,怕坚持原则得罪上级;怕说真话得罪同级,伤了和气,工作难开展;怕严格要求得罪下级,影响人缘、丢选票,总想着谁都不得罪最好。工作讲关系讲情面、只栽花不栽刺,往往得过且过,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不能秉公而行。这种没有责任担当的人,凡事得过且过,睁只眼闭只眼,工作没力度,办事没原则,民主生活会上不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面对领导、同事、朋友的缺点、错误,不是诚心诚意地提出来,而是很圆滑地搞“你好、我好、大家好”,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明哲保身,只说好话,不得罪人,以求人际关系表面上的和谐,面对矛盾,圆滑世故,想方设法去推、去躲,去掩盖、去逃避,在原则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抓的不抓实、该管的不管到位,甚至出了问题还包着、裹着、护着,怕丢“官帽子”,怕得罪同事,怕失去下属拥戴,对上唯唯诺诺、阿谀奉承,对下笑容可掬,不讲原则,甚至溜须拍马。
工作实效包装式 形式主义对待工作实效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最典型的特点是,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作中,“兵马”未动,“材料”先行,把说的当成做的,规划当成现实,思路当成成绩,用总结材料“包装”工作实绩,工作刚刚开展就急着总结成果、鼓吹宣传。政策刚出台成效就汇总好了;任务才布置成果就整理好了;活动刚开展,经验就总结好了。
中部某省一个县刚制定奖扶措施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没几天有关部门就总结了一大本厚厚的政绩材料。东北某县刚开完改善营商环境大会,不到一周市里就让汇报成果。秦巴山区的一个乡镇在当地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做法,一个村刚接到在村里布点回收垃圾的任务没几天,就被要求上报落实成果,还要求拍照片为证。村支书一肚子意见说:“垃圾桶还没有运来呢,有啥成果可报?”很多地方没有成效就从材料上下功夫,有些是根据以前的材料改装的,有些甚至是在网上搜的。有些材料里的那些经验,不过是把其他地方的一些成功做法换了个地名而已。写材料比干工作跑得快,材料出经验、材料出成绩,材料出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靠写材料来包装成绩,靠包装成绩来捞取政绩的形式主义典型。
履行职责签单式 干部履职尽责事关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民生福利,因此,老百姓对干部履职尽责也最为关心。有的领导干部对待工作不主动,履职不尽责,在其位不谋其政,只充当一个上传下达的“传声筒”角色,遇事不敢担当,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事情也要事事请示,怕担责任,怕掉乌纱帽。个别地方频频出现安全事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管理者没有尽职履责,因小事处理不当不力酿成重大事件的,是认识疏忽、遇到问题踢皮球、责任缺失的后果。个别部门履职不顾事物本质、内容和效果,将形式绝对化、目的化,只重形式不重内容,不管部署什么工作,热衷于与基层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签订责任状是为了真正将责任落实下去,工作做出成效,签订责任状之前将责任细化、分类,不同的对象把握不同的责任内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不会让责任状变成一种摆设。但一些地方将责任状泛化,经常造成履行职责的缺位和虚位,责任状“满天飞”,名为层层压实责任,实则不管下级是否有实际和能力来完成,将责任压给下级。
对待问题漠视式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缺点或者会犯一些错误。但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凡事明哲保身,不喜欢管闲事,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明知道身边有人身上有缺点,犯了错误,却对这些不良现象采用中庸之道,抱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没有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勇气和动力,更没有勇气惩恶扬善。
更有甚者,个别党员干部明知不对,明知是缺点和错误,却要千方百计地寻找理由搪塞,为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辩护。他们非常“爱面子”,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缺点,更不愿意承认自己犯的错误,总是找理由,寻借口,文过饰非,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然编造谎言,捂住盖子,不说真话,企图蒙混过关,以维护自己的形象,保住自己的面子,结果适得其反,最终毁了自己的形象和降低了自己的人品素养,甚至掉进了泥潭不能自拔。
(唐任伍,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