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在于人民民主
政党制度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政党结构常态化和政党活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作用。它既内蕴着政党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一般性质,也包含着因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基本制度的差异而使其所具有的特殊内容。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由该国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政治发展状况所决定。政党制度的不同,体现了政党政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它因中国政党政治发展而确立,随中国政党政治的发展而完善。民主性既是新型政党制度本质属性和最大优势,也是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价值基础和动力源泉。
一、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民主政治制度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与阶级结构、政治与社会意识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是新型政党制度产生的国情基础;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新型政党制度产生的文化基础;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运用是新型政党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以及各民主党派的产生发展是新型政党制度产生的组织基础;社会主义政党政治在中国的确立及其所成就的伟业是新型政党制度发展完善的政治基础和社会条件。
在近百年的中国社会主义政党政治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际相结合,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伟大政治创造,经历了以夺取国家政权、确立先进社会制度、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价值诉求的历史发展过程,是近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的价值形态和制度化成果。1948年中共“五一”口号发布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确立。1956年中共八大确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标志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初期发展。1989年1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新型政党制度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发展阶段。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标志着新型政党制度获得法律保障。新世纪以来新型政党制度的科学内涵和实践机制获得了全面丰富和发展。这些表明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的制度化成果,是在中国民主政治实践中酝酿生成、推进凝练和不断发展成熟的。
二、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 评价一种政党制度的优劣,关键要看该政党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具体民族国家政党政治发展的现实需求。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阐明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丰富内涵和鲜明特点,精辟论述了发挥多党合作独特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他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这种民主最基本的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
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有三个关键词:一是“领导”,二是“合作”,三是“协商”,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的实践之中。其中,“领导”表达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治作用;“合作”体现的是各个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党关系;“协商”反映的是新型政党制度价值的实现方式。统领这三个关键词的灵魂是人民民主。在新型政党制度这个价值系统中,中国共产党为了人民民主而领导,各个政党为了人民民主而合作。由于人民民主不是口号,必须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所以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就成为人民民主的价值实现机制。显然,人民民主既是“领导”、“合作”和“协商”的共同价值,也是“领导”、“合作”和“协商”的灵魂和生命所在。
中国共产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领导地位,由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性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中国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科学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前提,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使命型政党。强烈的历史主体意识、以天下为先的责任担当和一切为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价值定位,决定了它在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事业中天然地具有全面领导的价值诉求,在国家生活中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的内在规定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了民主党派在新型政党制度中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中国共产党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协商,在人民政协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的民主化。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通过制度安排和机制渠道,实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最大同心圆”的民主目的。
三、巩固发展新型政党制度的民主优势 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进的过程。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价值指向,内在地要求巩固发展新型政党制度的民主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第一,深化新型政党制度理论研究,为民主政治发展提供科学的价值取向。深化新型政党制度由来的认识,不断增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制度依托的理论自觉;深化新型政党制度特征的认识,不断增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不能照搬西方模式的理论自觉;深化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认识,不断增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与政党制度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理论自觉;深化新型政党制度巩固的认识,为民主政治发展不断拓展提供制度支撑和动力机制。
第二,强化政党民主能力培养,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提供坚实的能力支持。民主能力是由确立民主理念、明确民主内容、夯实民主基础、完善民主制度、选择民主方式、培育民主资源以及优化民主环境等要素构成的价值体系。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讲,就是要不断增强以民主执政为核心内容的民主理论创新能力、民主制度建设能力以及民主发展领导能力;对于各参政党来说,就是要不断增强以参政议政能力为核心内容的民主监督能力、民主协商能力和民主带动能力;而对于新型政党制度而言,就是要进一步增强政党推动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能力。
第三,树立新型政党制度规则意识,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要深刻认识规则形态的历史必然性、规则发展的客观要求及其具体内容的可塑性,是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规则的发展轨迹;要准确把握普遍约束性、结构合理性、系统完整性及实践操作性,是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规则的基本属性;要充分理解实现政党行为的合理化、制度化和有序化,是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规则的发展目标;要努力养成遵守政党制度规则的习惯,使之成为政党素质的重要内容、政党活动的自觉行动。
(王韶兴,作者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政党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