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干部,加油干,中央为你“撑腰”!
编者按: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剩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特别需要一些有胆识有担当的干部带领着大家继续前行。为了让干事者去其忧、励其志、助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这无疑是为广大干部队伍中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一起来看看中央文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吧!
1.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三个区分: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尚未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
敢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
▲颜色查出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防止好干部被“污名化”。
3.
规范操作实施 ▲干部的失误错误,是否属于容错情形、容错条件,应该有组织上深入核实、客观认定。
▲要妥善把握“四个原则”,结合“六个要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4.正确对待给予容错的干部 干部给予容错后:
▲只要他们端正思想、改正错误,同样是我们党的好干部。
▲只要做出了积极贡献,该表扬的表扬、该评优的评优、该用的一定要用,不能因为有被容错的经历,而让他们背上“包袱”。
5.创造良好干事条件 ▲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
▲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做好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关注干部心理健康
全面深化改革每一工作每一项任务都是新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都需要党员干部开拓创新、敢试敢闯,闯出一条新路来。《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消除党员干部的顾虑,让敢闯敢干的人可以扔掉防卫的“盾牌”,轻装上阵,“收拾全副精力只在一处”,全力舞起拼搏的“双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