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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

时间:2018-09-07 12:42:00 作者: 点击量:
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为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本报理论周刊开设“学习贯彻条例全面从严治党”专栏,陆续刊发学习贯彻条例的理论文章,畅谈学习体会,交流贯彻落实思路,敬请关注。——编者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表明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必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条例》彰显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党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党战胜风险挑战、实现政治目标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明确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新时代有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有新担当新作为。历史一再表明,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道路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特别是中国这样一个古老大国的复兴,为实现追赶和超越的目标,现代化进程的时空高度压缩,矛盾之大、困难之多、考验之严峻都前所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把握重大历史机遇、应对各项风险挑战,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条例》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部署,将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体现纪严于法、纪法协同的理念,为我们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管党治党提供了制度遵循,必将更好推动我们党把规模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世界最强大的政党,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引领民族复兴的核心力量,顺利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
    《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贯穿始终的根本和灵魂,体现了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毛泽东讲:“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从我们党成立97年、执政69年、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来看,看齐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从来都是与严明纪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不讲纪律的看齐,也没有不讲看齐的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是深刻总结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战略选择,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写进总则,充实到政治纪律部分,体现到方方面面,成为统领全篇的主题主线和最大亮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为落实“两个维护”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条例》坚持传承和创新相结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实践新成果。“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次《条例》修订,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彰显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在理论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贯穿到《条例》修订的各个方面,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抓住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关键。在实践上,总结提炼最近几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好做法好经验,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并充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内容,体现了对新时代管党治党规律的精准把握。在制度上,既注重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近几年出台的党内法规相衔接,又注重与监察法、刑法等法律的贯通,在体现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同时,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增强了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让纪律的力量充分释放。
    《条例》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行为制定了更精确的“标尺”,新时代管党治党有了更强大的“武器”。《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划出了纪律的“红线”,为新时代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戒尺”和“准绳”。这次《条例》修订,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有了更加严格的遵循,有利于唤醒每名党员的主体意识,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促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为各级党组织加强日常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有助于党组织用党纪标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更加立体化、生动化、精细化、实效化,既管好“树木”,又维护好“森林”健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钉钉子精神和务求实效作风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上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要有新作为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先行一步、走在前列。《条例》是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也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新契机。我们要把《条例》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结合实际贯穿到纪委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持使命和责任同行。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实现“四个新作为”的殷殷嘱托,承担着建设“五个中心”和当好长三角龙头的国家使命,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纪委最重要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深入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合力运行的“四责协同”机制,形成覆盖市、区、街镇的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的重要指示一贯到底、落地生根。旗帜鲜明地树立起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导向,激励干部在明是非、守纪律的同时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为上海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上海作为全国外向度最高的城市,处于文化交汇的前沿,国际影响大、政治敏感度高,必须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问题,突出政治纪律这个管总的纪律,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对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以纪律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海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是世界观察中国发展动向的重要窗口,处在“聚光灯”和“显微镜”下,一旦出现问题,容易产生放大效应,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自觉守好“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纪律,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防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大的颠覆性问题;把查办案件和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既严查腐败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清除毒瘤,又举一反三、及时预警,会同主管部门妥善排除重大风险隐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上海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社会治理创新相融合。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管理层级少,很多问题看似发生在基层,但对市级层面影响大,必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及时发现、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凝聚和组织创新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好纪律建设的标本兼治作用,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把执纪成效与群众的感受结合起来,把纪律建设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成效结合起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领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探索创新。把执纪和监督贯通起来,通过依规、严格、及时执纪,为做实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提供支撑,确保本市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廉情抄告、纪律检查监察建议等工作落到实处。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探索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有效衔接,在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案件查处中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机制,充分调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的积极性。把执纪和巡视巡察贯通起来,通过整改成效评估,强化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把执纪和制度建设贯通起来,抓住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落实市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推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建立廉洁从业的“负面清单”,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廖国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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