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共责共担的风险复合治理机制
□ 杨雪冬
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全面分析了中国面临的重大风险,提出全党全社会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中国面对的风险环境带有明显的复合特征。当前风险状态的主要特点是:风险的来源日益多样化,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社会的快速变迁导致了风险诱发因素的大量增加。这些因素尽管不是风险源,但是风险发生的“加速器”和“扩散器”;风险意识和风险观念不断增强,既推动着风险治理的发展,也成为诱发风险恐慌的因素;风险影响的普遍性和应对的不平等并存。因此,要构建涉及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的共责共担的复合治理机制。
首先要增强国家的公共责任和民主治理能力,以维护社会与国家的信任关系,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和谐提供基础性支持。要强调的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并不是单纯强调国家所拥有的控制能力,而是要通过改革国家内部的治理结构,提高国家对市场和社会的监管能力,并且通过放权和分权等方式来调整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使它们形成合作互补关系。在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核心在于发挥执政党的执政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其次,要积极培育、完善和壮大市场与社会,激发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自组织能力和自我规范能力,充分发挥它们的治理功能,既要对国家权力的过度扩张进行有效的约束,也要对市场过度扩张进行有力制约。市场与社会组织不仅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组成要素,也是现代治理的基本机制。对于中国来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目前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积极的社会,维护个人的权利,增强相互的宽容。
再次,要提高个人、组织的公共责任感、风险意识以及风险的识别能力,使它们在行为广度和强度提高的同时,也能提高行为和决策的理性程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需要国家的有效制度供给,更需要个人、组织的参与、投入和自我担当,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责任共担。
最后,要重视社会信任的培养和扩展。只有相互信任才能自愿履行公共责任。目前,在保护传统共同体精神的同时,也要扩大社会信任的范围,提高对“陌生人”和“他者”的认同感,培养大共同体意识,为整个社会的整合提供价值基础。同时,也要避免民族主义的过激化,增强对国际问题的关注度和包容度,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培育正常的心态,以推动风险治理中的地区、国际以及全球合作。
(摘编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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