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思想再解放的闪电照亮中国新征程
德国诗人海涅曾写到:“思想走在行动之前,就像闪电走在雷鸣之前一样。”中国人民正行进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之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梦想的新征程,需要伟大思想闪电的照亮。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思想解放同样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中国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需要继续解放思想,也就是要对已经解放的思想再解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需要继续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越来越接近民族复兴的目标,越来越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已经到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时期。这是一个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又有各种复杂困难和风险的时期,是一个既有难得机遇又有严峻挑战的时期。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面对民生领域、经济领域、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不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继续解放思想,就不能全面认识新阶段的新特征新矛盾,就无法增强忧患意识,难以找到突破发展瓶颈的办法,社会主义中国也难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已进入实现民族复兴快行车道的中国,正面临着前进道路上复杂的新问题、新情况。那么,是对已经取得的成就洋洋得意、骄傲自满、故步自封,还是继续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促发展、解决新问题?何去何从,这是新时代提出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解放思想,是我们党历史上克服困难的有效武器。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以解放思想为武器,将全党从统治多年的浓厚的教条主义束缚中解放出来。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毛泽东同志教导中国人民以苏联为鉴,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遇到的包括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中央和地方、汉族和少数民族、党和非党、革命和反革命、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在内的十大关系。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等,开辟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当下,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到了新的重要关头,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问题不期而遇。改革任务的艰巨复杂敏感程度,丝毫不亚于四十年前。越是要攻坚克难,越是需要解放思想。
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解放思想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暂瞬间,而是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过程。时间是无限的,空间也是无限的,思想的长河要在解放思想中奔腾不息,形成“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壮观局面。随着时间的日夜流逝和空间的不断挪移,过去的解放过的思想,可能成为新时代进步的障碍性思想。针对特定时期已经解放了的思想,随着时代的变化,还需要继续解放。解放思想的“继续”性特征,决定了即便是当初的那些解放思想的新派人物,如果没有继续解放思想的勇气,也有可能成为被新时代抛弃的思想僵化者。
脱离严明纪律的解放思想,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
许多被查处的“一把手”官员,有一个较为突出的特征,那就是曾经为党和人民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往往思想过度解放、过度自由,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胡作非为,触犯党纪国法。有的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多是提出任务目标、给出政策、设置激励机制,但少了铁面无私的严格监督,少了刚性制度的要求,放纵他们思想出格,行为出格;同级和下级根本不敢抵触这些以解放思想为名而胆大妄为的“一把手”,这就造成了这些“一把手”处于权力失控而浑然不觉的危险境地。他们的思想已经解放到足以践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式一言堂的程度,已经解放到对上级工作部署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地评头论足的程度,已经解放到足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程度。他们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本来想造福一方百姓、建功立业、青史留名,岂料想锒铛入狱、悔恨终生!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和严明党纪国法的关系,坚决抵制各种违背共产党人要求的错误思想。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不是要人们摆脱党纪国法的约束而绝对化地强调解放思想,不是要人们脱离严明纪律而孤立地强调解放思想。同样,严明党纪国法,不是要人们故步自封、不思进取,不是要人们做思想上的“套中人”,不是要人们脱离解放思想而抽象地强调严明纪律。解放思想和严明纪律,要统一于建设一个伟大的党的时代要求,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号召。无论如何强调解放思想,都不允许放任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流行开来,不允许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言论大行其道。要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身居关键岗位、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干部们中进一步强调,务必遵守纪律和规矩,思想过硬,使党纪国法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不是对干部的苛责,而是真正地关心和爱护干部,是真正的解放思想。任何党员干部都不得假借解放思想之名把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浮躁虚华、沽名钓誉,任何党员干部都不得假借解放思想之名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徇私枉法,任何党员干部都不得假借解放思想之名把人民赋予的权责当作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
既要破除改革开放前的某些思想观念的困扰,也要破除改革开放中形成的某些思想观念的束缚
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普遍存在的人民生活困难、物质匮乏的状况,党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提到相当高的位置,这是历史的必然要求。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由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时代,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单纯追求物质财富增加的思想观念,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需要重新审视当代中国出现的贫富差距现象,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需要纠正忽视生态保护的倾向,重视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和社会成本,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需要在继续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前提下,重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领域出现的问题,改变重资本而轻劳动的偏好,保护劳动人民的权益,补齐民生短板,消万民之忧,解万民之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胆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理论,使改革开放事业破浪前进。目前,尽管有个别人的思想中还存在僵化的、脱离现时代的旧观念,但毋庸讳言,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是思想解放的硕果。问题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受到西方影响所形成的许多新的价值观念,甚至是在中国已经得到体系化发展的西方思想观念,有没有偏颇之处?要不要针对一些人思想深处存在的诸如“西方迷信”和“市场万能”的洋教条,来一次继续解放思想,以廓清迷雾,正本清源?西方国家发展道路与中国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理论,未必适应于东方的社会主义中国。将西方的理论标准奉为圭臬,硬套到中国改革的实践上,对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进行格式化,充当裁判,是极其荒谬的。中国共产党曾经为从苏联经验的教条中解放出来而开展过大规模的思想解放运动,当前继续解放思想的一个重要任务,便是清理影响中国思想界的西方洋教条。
(王传利,作者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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