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部署和要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高度契合,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高度契合,与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经济对发展的迫切需要高度契合,能够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制度的丰富与发展是内生性演化的历史必然
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关系的产物,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可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是内生性演化的历史必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也反映了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内在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消灭一切剥削制度,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在当时面临内外部敌人威胁与颠覆的危险,经济基础薄弱,并遭到西方国家封锁与禁运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与实行,对维护国家的主权与尊严起到重要作用。虽然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很少与国际市场发生联系,没有与国际经贸规则实现有效对接,但在这一基本制度的框架下,我国初步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与腾飞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与制度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在这期间,中国逐渐以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的身份出现在国际舞台,在经济上日益重视与国际市场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大规模开展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工作,构建了符合世贸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新时期经济制度与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也为世界经济注入强劲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修改为起决定性作用,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对市场作用是一个全新的定位,‘决定性作用’和‘基础性作用’这两个定位是前后衔接、继承发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世界银行近日发表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我国营商环境排名第31位,较去年提升15位。
现在,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商品消费第二大国、外资流入第二大国,我国外汇储备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基本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与制度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坚强支撑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使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制度建设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基本经济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系统化、科学化、完备化,是新时代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可靠保证。制度是定国安邦之根本。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国内外形势复杂深刻,风险挑战频仍,但只要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坚持、巩固、发展与完善,无论遇到怎样意想不到的情况,改革开放都会“乱云飞渡仍从容”,中国经济就能行稳致远。
制度建设事关国内,也影响国际。成熟稳定的经济制度可为国内经济主体提供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也使其他国家的经济主体在与中国开展经贸往来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预期的稳定性,降低风险系数与交易成本。经济影响力与制度影响力如影相随、相得益彰。大国之大,在于经济实力雄厚,也在于经济制度优秀。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完成民族复兴伟业需要为世界提供丰富的物质产品,更需要提供具有原创性、高质量的制度产品。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充满不确定性。世界经济长期低迷,贫富差距、南北差距问题突出。究其根源,是经济领域的突出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全球增长动能不足,难以支撑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又如,全球经济治理滞后,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新变化。过去数十年,国际经济力量对比深刻演变,而全球治理体系未能反映新格局,代表性和包容性很不够。全球产业布局在不断调整,新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日益形成,而贸易和投资规则未能跟上新形势,机制封闭化、规则碎片化十分突出。再如,全球发展失衡,难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再加上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秩序出现混乱与衰退,国际贸易规则频频失灵。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成为整个世界都在思考的问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引领世界经济朝更加有利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方向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盼,也是历史赋予中华民族的神圣使命。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展现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巨大的创造性、开拓性和科学性,这已经在中国这些年来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得到检验与证明,其本身具有的优越性,及其对大变局时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
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代表少数富有人群的利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根本上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能够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以最大限度实现资本增值为目标,听任市场在经济活动中自发地、盲目地发挥作用,必然带来发展不平衡与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能够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环境,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过程中,能够通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所作为。
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通过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能够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调动与汇合各种力量共同推进世界经济发展,与世界各国构建利益高度融合、彼此互相依存的命运共同体。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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