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畅通智库与党委政府和决策部门沟通渠道”的思考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辅助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蓬勃发展,研究成果日益丰硕、社会影响持续扩大、管理运行逐步规范,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同时也要看到,与发展定位和承载使命相比,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还存在一些发展瓶颈和成长“烦恼”,特别是“智库与党委政府和决策部门沟通不畅,体内循环多、成果转化少”的问题,限制了“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这一智库核心使命的履行。
各类“堵点”的主要表现
“堵”在供需信息不对称。党委政府和决策部门的问题导向很鲜明,关注的是制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发展的牵动性问题、影响稳定的前瞻性问题、当下面临的现实性问题。这要求智库准确掌握现状、敏锐把握需求,积极主动、又好又快地开展应用型研究。在这方面,党政类智库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相较之下,其他类智库较难掌握一手信息、及时发现需要研究的“真问题”,研究的成果也就难以敲到“鼓点”、显出“亮点”。加上应用型研究的成果时效性很强,难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如不能被及时采纳,研究就会失去价值。因此,很多智库特别是高校智库的研究人员更倾向于承担可以产出科研成果的纵向课题。长此以往,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智库与党政部门互不了解、互不关注、互不主动的现象,供需难衔接、不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党政智库供给与决策需求的供需内部化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使有的决策部门不愿意发动其他类智库参与咨询研究,更少有多智库多方案可供比较选择,造成其他类智库部分资源闲置。
“堵”在评价标准不一致。决策部门希望拿到的研究成果能够“一针见血”,鲜明地回答“这个问题怎么看、这项工作怎么干”,既有前瞻性、创造性,又有针对性、操作性,同时语言准确精练、通俗易懂。而高校智库、社会智库等智库往往难以全面了解党政决策部门的职权分工、工作机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只能依凭不完整、不及时的“二手信息、二手资料”来选题和研判,凭着主观想象提出对策建议,往往过于理想化、不够接地气,成果产出不能“适销对路”。同时,很多智库,尤其是高校和学术机构智库往往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既能供决策部门参考,又能在学术期刊发表,故而习惯于按照常规的学术范式开展研究,偏重于从学理上分析问题。研究成果注重引经据典、学术表达,而得出的结论与对策建议却不够精准务实,甚至“头重脚轻”“从理论到理论”。这样的研究很难得到决策部门的认可,也很难产出有影响、有价值的成果。
“堵”在成果报送不及时。一方面,一些智库报送成果的主动性、持续性不够,不能及时“送上来”。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智库会创办专报,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决策部门报送成果。但如果智库不主动与决策部门对接,研究成果便只能在体内循环。另一方面,畅通的报送渠道、有效的报送机制尚未形成,难以顺利“递上去”。智库报送材料一般以寄送方式提交几大班子领导同志,但这些报送材料能否被领导同志阅看、有无批示意见、是否建议采用等情况都不得而知,大多只能报送后便听之任之。党委政府和决策部门对所接收的智库报送材料也缺乏制度性安排,尚未确定具体负责智库成果输送的办事机构及其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或者健全“遴选、报送、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同时,智库之间缺乏统筹,研究方向的趋同性、研究成果的同质化问题突出,决策部门收到的研究成果大同小异、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成果的有效及时转化。
造成“堵点”的原因分析
缺乏深入的持续对接。智库的供需关系是以需求为导向的,需求决定供给。因此,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机制的主动权更多地在党政决策部门。党政部门在制定决策时,也会邀请智库参加座谈、研讨,但大多是临时性、随机性的,往往也只能泛泛而谈,会议结束后就不再交流。部分管理部门会不定期举办成果对接会,但由于双方前期缺乏沟通,智库成果的指向性不强,决策部门也只是象征性地参加,形式大于内容。由于吸纳、利用智库成果还未能纳入党政部门的常规工作机制,相关专职专责不尽明确,致使部分智库成果不能输送到决策部门。
缺乏鲜明的研究特色。智库贵在“专、特、精”,但很多智库只是名称上的“专”和“特”,实际上却少有整体规划和主攻方向,研究人员也往往各自为政、各搞一摊。有的智库虽然设立了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但成员结构过于单一,基本上都是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缺乏有实际工作部门经历的人员,因此开展的研究仍然是专业不专、特色不特。
缺乏灵活的体制机制。对决策部门而言,有关部门虽然已经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办法,但缺少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比如,按照现有规定,较大的课题必须招投标,不仅程序烦琐、周期较长,且很多智库达不到规定的资质要求。对科研人员来说,在职称和科研工作量认定中,主要依据纵向课题、期刊论文、专著和获奖等,偏重于学术研究;以决策咨询研究为主的智库成果,在考核中往往被低估,甚至在职称评定中不予认定。主管主办单位仍习惯于将智库与一般科研机构“一锅煮”,将智库经费划入主管单位或依托部门的大盘子,管理上实行“一刀切”,经费“不好用、用不好”的情况突出。
缺乏有力的政策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决策部门信息公布、重大决策实施前要经智库论证,实施中要请智库参与评估;针对高端智库建设,也专门制定出台了《国家高端智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高端智库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除了国家高端智库的情况整体较好,其他各级各类智库所期待的利好政策尚难以真正落地。
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一个成熟的智库,必须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对知识生产进行专业化管理。由于新型智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缺少既懂智库又懂运营的专业人才。不少智库的运营工作只能由研究人员兼任或是聘请相关人员兼职管理,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很多智库迫切需要引进熟悉决策咨询、有研究专长的人才,以优化智库人才配置,但有关管理制度限制领导干部应聘兼职,使相应人才流动难以实现。
疏通“堵点”的对策建议
推动决策咨询制度化。决策咨询是以需求为导向的,因而在建立健全智库与党政决策部门沟通制度安排上,党政决策部门必须主导、主动。要把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的制度建设作为发展新型智库的基础性工程,更快更大力度推进。一是把完善智库参与决策咨询制度纳入党政机构改革内容。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对原有的党委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政府顾问、专家库等进行整合,设立新的高规格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遴选吸纳各类智库参与,健全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制,使之成为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的具体载体和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的有效平台。二是把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纳入党政决策部门的制度性安排。强化决策部门自觉主动向智库“问策”的意识,充分释放决策咨询需求。对党政决策特别是重大公共决策过程进行科学严密的规范化设计,为智库嵌入党政部门决策提供制度化保障,从制度上赋予智库更大的决策知情权、决策介入权、政策评估权。建立政策实施的评估和调整机制,在党政部门作出决策和政策执行后,由智库向决策者提供评估报告。三是配套出台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意见的实施办法。将智库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纳入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决策咨询需求清单、采用清单,明确购买的范围、程序和双方的责任义务,为智库参与党政决策咨询服务打开“绿色通道”,引导智库市场有效供给。四是修订完善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有关规定。改变对智库参与研究项目招投标和接受委托的工程类、规划类、工商注册等资质要求,实现智库无障碍参与党政决策咨询服务。
推动供需对接常态化。建立多层次枢纽、多层面接口,加强对智库成果报送的统筹管理,建立集收集整理、审核报送、成果反馈等于一体的报送机制,避免低水平成果上报和成果多头上报,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报送,提升成果转化率。一是党委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牵头汇总党政领导一个时期的调研项目、战略关切、战略思考等决策需求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智库发布,明确研究选题,协调各智库分工承担。二是党委宣传部门作为智库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主导和桥梁作用,连通各个部门,汇集部门决策咨询需求,向各智库发布年度选题,协调部门直接与智库沟通对接。三是引导各个部门与相应专业智库建立紧密型常态化对口合作机制,建立供需双方便捷沟通、信息互通机制。
推动智库建设特色化。各类智库必须从“全能选手”的误区中走出来,立足当地发展实际,跟进决策咨询需要,拿出“硬方案”,展现“硬实力”,走出特色化的发展路子。一是突出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党政智库、院校智库、社会智库等各类智库的特色和优势,使其各展所长、各尽其能。二是进一步强化专业性分工,积极培育“专、精、特、新”类智库,引导其提升核心竞争力,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迈进。三是创建智库联盟,推动智库之间的横向沟通、纵向协同,开展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加强对重大课题的联合攻关,最大限度地促进智库要素的整合、智库平台的融合,减少同质化、碎片化、低水平重复研究,推出更多有洞见、有影响力的“拳头产品”。
推动人才队伍专业化。一是落实中央“推进党政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的要求,建立面向国内外智库研究人才的柔性流动、兼职聘用以及保障待遇机制,推行党政机关和智库间双向兼职、挂职,实现“问题下达”和“建议上达”的良性互动。二是在完善智库成果评价考核规范、明确成果等级的基础上,将智库研究及其成果纳入院校科研考评体系、职称评定体系,使智库研究成果与其他科研成果被“一视同仁”,使科研“指挥棒”更加合理有效。三是加大智库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智库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专门从事智库运营的职业化团队。
(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唐国富、张为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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