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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制度

时间:2019-11-26 09:14:59 作者: 点击量:

坚持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制度,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这对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根本指导。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实践性已被无数的事实和历史的经验所证明。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成为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坚定信仰,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但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仍然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既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也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改革发展的任务更为繁重艰巨,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特别是近年来,西方反华势力在涉及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重大问题上频频制造事端,妄想遏制中国前进的步伐。在这样的历史关键期,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统一起来,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他还强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个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无论是创建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离不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形成的制度化成果。在统揽“四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又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在推进改革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对待改革。比如,认为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完善上层建筑以适应经济基础要求的过程;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基本矛盾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长期存在决定了改革的长期性,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非对抗性决定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认为实践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决定了改革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为要牢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等等。

在党的建设领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永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时代性。把理论武装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真正把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学精悟透用好,是中国共产党推动事业发展、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也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始终保持党的生机活力、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

这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决定》正是在“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一部分,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一重大制度创新。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项根本制度,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体现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就意识形态领域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始终居于指导地位,这是保障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思想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意识形态领域并非风平浪静,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思想观念日益多样,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各种社会思潮纷繁复杂,始终存在马克思主义同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如何在各种社会思潮交锋较量的复杂环境中,发挥马克思主义凝聚各方共识的作用,引领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强有力的部署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实践反复证明,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就会占领。因此,对意识形态这块阵地,不能任由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滋生蔓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决不意味着放弃舆论斗争”,“在事关坚持还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当前就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以改造主观世界推动改造客观世界,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全党坚守初心使命、干事创业担当的实际行动,汇聚起昂扬奋进、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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