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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

时间:2020-01-20 10:21:30 作者: 点击量:

坚持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这条成功道路来之十分不易、内涵十分丰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同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现出标本兼治腐败问题的系统思维和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鲜活经验,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一体推进,在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中增强总体效果,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不敢腐上主要靠惩治。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

  不能腐上主要靠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和有效问责增强制度刚性,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不想腐上主要靠教育。“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党员干部之所以出现腐败问题,根本原因是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淡忘了初心使命,动摇了理想信念。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锤炼,提高思想境界和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时常呵护精神家园,不断涵养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文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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