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肩负着四个使命。
第一个使命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实现了有法可依,中国法治建设因此进入了新的阶段。当前,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有了新的需求,这些新的需求也不断在法律制度意义上得到满足。我们还要看到前面的路还很漫长,肩上的责任还非常繁重,要完善这个体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导作用,消除部门利益法律化现象,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必须提高立法质量与效率。总之要使立法及时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变化、国际局势快速发展的需要,反映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的需求。
第二个使命是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许多年来我们在法治实施上取得了很多很重要的成就,刑事司法、民事司法、行政司法都以空前的状况发展。中国的法律实施能发展到今日之状态,我们不能不为之侧目,为之欣慰。但是我们的法律实施还任重而道远。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以异乎寻常的气魄公布了中国的“老赖政府”380多家。2019年11月有媒体报道,“老赖政府”扩大到了480多家,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还十分艰巨。
第三个使命,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律没有监督,就无法得到很好实施。只要有公权力存在,就在总体上存在着出现腐败的可能。监督就是约束公权力的制胜法宝。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反腐倡廉取得了极其重要的成果,法律监督体制机制正在有效运行,但是我们也看到了还有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可谓触目惊心。法治实施体系经受着一次又一次的严峻考验。我们为法治的胜利欢呼,也深感法律要得到良好实施还任重道远。
第四个使命是,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千保障万保障,按照党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所说的,最根本保障就是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不会有法治的有效保障,社会就不会有持久的和平安宁。新的历史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望一定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愿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但是我们要真正建立起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还路漫漫还何其修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使命神圣而伟大,十分艰巨,面临着种种的困难,需要我们作出艰苦的努力。我坚定地相信,一定有一个明媚的春天,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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