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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省农委下达2012年全省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

时间:2012-05-07 14:30:00 作者: 点击量:

省商务厅、省农委下达2012年全省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

    近日,省商务厅、省农委以皖商运字〔2012〕230号发出《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商务部、农业部通报,2011年我国蚕桑发种量、蚕茧产量、桑蚕丝产量和真丝商品出口继续呈温和增长之势,全国桑园面积1240.9万亩,同比增长1.8%;桑蚕茧发种量1627万盒,同比增长3.7%;桑蚕茧产量66.1万吨,同比增长2.6%;桑蚕茧收购均价1698元/担,同比上涨11.9%;生丝产量10.8万吨,同比增长8.7%;真丝绸商品出口35.4亿美元,同比增长8.6%;蚕农实现收入22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1%。
    《通知》认为,2012年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际市场需求减少,茧丝绸外销可能下降;国内扩大消费的体制机制尚未根本建立,以及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等因素的存在,综合分析,若无重大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害,2012年茧丝绸行业运行总体将保持稳定。
    《通知》指出,为加强茧丝绸行业的宏观指导,确保茧丝供需基本平衡,引导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全国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商运字〔2012〕6号)精神,我省2012年全省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为:桑蚕种发种60万盒、桑蚕茧产量2.55万吨、桑蚕丝产量5500吨,现结合各地实际,对全省指导性计划进行分解。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局及农委要参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分析研究和信息引导,切实指导好今年桑蚕种、桑蚕茧和桑蚕丝生产。
    《通知》强调,要鼓励种养大户、技术能人、经纪人、龙头企业牵头创办蚕桑专业合作社,提高蚕农组织化程度,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鼓励茧丝绸龙头企业和蚕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蚕农提供蚕种、化肥等生产资料购置、技术推广培训、桑蚕病虫害统一防治,以及鲜茧销售、产销信息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加强小蚕共育室、方格蔟等先进技术的推广,促进传统蚕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节约化发展,努力提高蚕农收入,实现蚕桑业稳定发展,确保丝绸工业效益增长和出口贸易稳定,促进我省茧丝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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