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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党内监督的衍化与改进

时间:2020-02-24 15:51:00 作者: 点击量:

互联网背景下党内监督的衍化与改进

  作者简介:孙枝俏,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苏州 215123;王金水,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二级教授。南京 210009

  内容提要:任何政党只有不断完善对于自身的监督,保持自我净化、自我修复的能力,才能永葆青春活力,才能长期执政。中国共产党自从建立以来在党建工作中历来注重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科学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加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运行。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传统党内监督的方法与技术也将不断遭到颠覆。全面从严治党要向纵深推进,在党建工作中需要转变思路,用互联网思维完善党内监督、优化党内监督制度,探索从严治党的新模式、新路径。互联网思维有助于在党内监督中充分有效共享各种监督资源,构建科学高效、全面覆盖、全天候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从而真正提升党内监督效能,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关 词:全面从严治党/互联网思维/党内监督

  标题注释: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虚拟社会中的道德自律问题研究”(15BKS105)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进入新时代,传统党内监督的思路和方式都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党内监督的思路和方式亟需衍化与改进,需要应用互联网思维完善党内监督、优化党内监督制度,探索党内监督的新模式。互联网思维有助于在党内监督中共享监督资源,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能力,从而真正提升党内监督效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

  一、完善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只有加强对党内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使得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于党规党纪心存敬畏、不越法纪红线,才能有效防止和约束由于权力滥用而导致的腐败。权力的自我扩张性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所指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在使用权力时会一直到遇到边界为止。列宁也曾经告诫我们: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不受节制的堕落。可以说古今中外,权力腐败都是人亡政息的重要诱因。中国共产党已经长期执政,既形成了执政党自身巨大的政治资源和执政优势,同时在新时代又面临着严峻考验,当然最大的风险和考验还是来自于我们党的内部,关键在于能否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外部监督在我们党的执政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必须加强自我监督,在党内形成科学、严格、有效的防错纠错机制,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党内存在的自我监督问题,才能彻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可以说在各种监督方式中,党内监督是最有效、最根本的监督,离开了党内监督,其他监督就会空转,就形同虚设,所以在新时代完善党内监督显得尤为必要。党内监督是指一个政党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组织、不同成员自身和相互间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等为依据所进行的监督指导。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主要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体系在党组织内部对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规范和约束,使其行为符合党员的标准和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而到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修改完善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专门”改成了“专责”,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权力与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不仅是各级纪检机构被赋予的神圣权力,更是其必须承担的使命与义务。履行好了这个“专责”,各级纪委才能真正有效地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执政环境。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厘清了党委与纪委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责分工。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有利于党内监督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以来,在党建工作中历来重视党内监督,早在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规定,党员开展工作或进行党外活动时,必须接受当地党的执行委员会最严厉的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上还第一次选举出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党内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工作,1956年中共八大通过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其中特别强调了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同时再次设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强化,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倡议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专司党内监督职责,1987年中纪委发布《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党内监督的程序、要求和规范。1990年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明确了拟定党内监督条例的任务和要求。2002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中明确必须建立科学严密、运行有效的党内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尤为加强,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积极提高党内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途径和根本保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需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才能有效保障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深入推进。与此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背景下,党建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尤其是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近年来,党内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党内监督的问题,例如监督形式单一,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软化”;上级党委缺乏持续有效地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制度;同级党委内部监督形同虚设,领导班子成员间监督乏力,尤其是缺乏对主要领导的监督;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常常是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尤其是对同级党委会成员缺乏有效监督。①这些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各项措施来补齐短板、优化监督。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党内监督的内涵特征等体系方面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②并进而提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因此,完善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加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运行。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经验和制度,提出构建党内监督的网络体系,以此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构建党领导下的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内监督体系。

   二、互联网背景下党内监督遭遇的挑战

  目前,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而广泛的发展与推进,传统行业、传统领域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面临被颠覆和重构的命运,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正面临严峻挑战。传统的监督渠道、监督方式、监督内容都被不断拓展、改变和丰富。

  互联网的出现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与交往方式,互联网的虚拟互动延伸了网民们的交往和生活空间,可以追逐和享受信息现代化所带来的一切便利和实惠。同时,网络互动并不仅仅只包含虚拟性,它的虚实转换功能成为互联网的真正魅力所在,由于虚拟互动的匿名状态,网民可处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互动,能够减少文明世界的压抑和真实世界互动的责任意识。虚拟互动由于成本低廉,网民们没有真实互动的负担但可获得比真实互动更丰富的精神享受。虚拟互动的空间也被无限放大,网民可以足不出户、可以轻弹手指与天南海北的网友进行交流互动,彻底颠覆了传统社会的时空界域。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性、交互性、超强链接性等特征是网络社群产生和发展的直接条件,使得利益诉求一致或意识形态相似的人能够快速地聚集起来,成为网络社群产生的肥沃土壤。网民们在获得在场的存在的同时,也获得不在场的存在,空间的距离所带来的困难得到了大大缓解,不同地区、不同时区的网民们可能同时在一个共同的平台上交流与合作。就交往方式而言,网民们不仅拥有了最便捷、最直接的交往途径与手段,同时也拥有能够在瞬息之间了解交往对象情况的信息与条件,从而使所有的交往不仅更加直接,而且更加透明,以致于今天的网民们必须用很大的努力才能形成交往过程中所需要的某种遮蔽,而这与过去必须用很大努力才能打破交往中可能存在的遮蔽天差地别。

  这些变化使网民更加直接和快速地聚合,能够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更加直接地深入到政治生活的核心。罗伯特·帕特南曾经指出:“共同体里的公民并不必须是完全利他主义的。然而,公民共同体里的公民追求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的‘恰当理解的自我利益’,即要在更广泛的公共需要背景下来理解自我利益。”③网络虚拟世界具有多种社会功能,网民们大大缩短了与政治权力和政治过程之间的距离,便捷了人们影响和监督权力运行和政治生活展开的途径,从而也大大增强了网民们监督参与决策的权力与能力。互联网的诞生彻底地改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程度、结果和目的,打破了传统信息传递的壁垒。

  信息数字化也将彻底改变人类活动的范围与方式,正如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所言:“未来世界政治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和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文化语言优势,达到金钱和暴力无法征服的目的。”④互联网给人类带来的变化是无可限量、无法预测的,托马斯·弗里德曼在2005年所写的《世界是平的》一书中指出,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影响,“自上而下”的政治一去不复返了,因此政治过程将被重新考察与认识;世界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变平,并且还在不断地改变各种规则、角色以及相互间的依赖关系。这种“平”的世界,也是现实世界政治结构变化的表现形式。传统金字塔式的政治结构,正向网络化的扁平状发展。目前中国的现代化转型涉及社会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刻变革,触及社会政治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随之而来的不只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政治层面的频繁冲突也将在所难免,网络虚拟世界的作用与影响无疑十分巨大,它具有巨大的两面性:即它既可以成就想之未想,也可以摧毁永固与永久。正是这种两面性及其背后所蕴含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不规范性,使得网络时代具有了独特功能,它导致了人们新的思维方式的产生,也即互联网思维的诞生。

  互联网思维是指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价值链乃至对整个经济社会运行过程进行网络化再认识的过程,是人脑借助于网络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互联网思维体现着平等、开放、分享与共享的特征,追求无中心化、扁平化的“失控”管理模式,对传统领域、传统行业正在进行重构。纵观人类历史发展的每一次重大飞跃,虽然物质技术起到了一定的解构作用,但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思维方式的转变。互联网思维巨大的应用功能国外早就在进行开发,美国2000年为了联邦政府信息公开,开放首个公共支出的数据网站:Fedspending.org,便于美国民众随时登录查询美国联邦政府每个财年的开支状况,从而民众能够监督联邦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收支行为。2012年美国奥巴马政府投资两亿美元启动“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抢占大数据时代的战略发展高地。而美国白宫在2014年5月推出《2014年全球“大数据”白皮书》,其中深度分析了大数据将对美国公民、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等所带来的影响,进行战略层面的运筹帷幄。⑤因此,“互联网+”的未知远大于已知,未来发展空间无限。对传统的党内监督模式形成颠覆性的挑战,倒逼各级党组织主动拥抱互联网,打造从内容到平台、到服务的新模式,以适应新未来,从根本上改变党内监督的方式和途径。任何政党只有不断完善对于自身的监督,保持自我净化、自我修复的能力,才能永葆青春活力,才能长期执政。目前在互联网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我们需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九大精神,转变思路,用互联网思维完善党内监督,探索从严治党的新模式、新路径。

   三、互联网思维对于完善党内监督的独特功能

  互联网思维的独特功能有利于完善党内监督,在互联网时代只有以互联网思维才能更好地丰富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内监督效能,推进智慧党建工作,从而真正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

  第一,互联网思维能够完善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民主建设有利于党内监督的具体落实,党内民主就是在各级党组织内以及党的各项活动中,充分落实和保障党员的参与权、选举被选举权及监督权等党内民主权利,党内组织活动健康有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广大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基本责任与权利,但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党建工作存在“宽松软”的弊端,导致党内监督往往局限于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及少量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还只是少部分人对大多数人的监督,容易导致监督不到位。而广大普通党员才是党内监督的真正主体,只有充分完善党内民主建设,构建起多数人监督少数人的党内监督机制,才能提升党内监督的效能。而“互联网+”带来的思维变革能够排除党内监督中存在的这些障碍,互联网思维要求公开、公平的党内监督方式,监督信息公开透明,广大党员以主体地位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重视普通党员体现了互联网思维中的用户思维,党内监督需要牢固树立党员主体意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才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和出发点。这就打破了传统单向的由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思维,形成线上线下双向互动的监督模式。同时,应用互联网思维能够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有利于确保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参与、管理与监督等职能的有效发挥。网络的平等性、草根性能够摒弃特权思想,发挥各级党员的监督主体作用,同时,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网络监督。与此同时,利用“互联网+”来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环节,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的必要条件和基本内涵,贯穿于党内民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利用党务公开可以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网络公共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每位党员能够广开言路、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真正落实广大党员的表达和参与等各项民主权利。互联网的低门槛、草根性和匿名性更便于普通党员无顾忌、便捷的参与党内监督。

  第二,互联网思维助推权力结构的科学优化。权力过分集中将会贻害无穷,邓小平同志当年在剖析和总结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时,认识到权力过于集中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失控。在1980年8月18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提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的观点,权力过于集中会损害党内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运行,为此他强调:“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⑥因此,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所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科学配置权力”,指出中国共产党要想长期执政,必须有效解构过于集中的权力体系,形成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权力结构。对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分解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意,互联网思维强调开放、协作、共享,通过公开、透明的评价、监督、约束等机制对党内的各种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以防止权力的“任性”,使得权力运行能够保持正确的目标和既定的方向。互联网思维奉行的无中心化和扁平化理念,对现行的党组织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带来严峻挑战。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各级党委常委会在实际运行中既掌握决策权,又行使执行权,而且同时领导同级纪委,也实际拥有党内监督权。党内权力过于集中,常常导致党内监督的有名无实。应当运用互联网思维来解构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结构,使得党内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适当分离、协调运作,并且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首先,利用互联网思维严格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严格党内监督需要抓住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这个“关键少数”,这是实施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互联网思维是用户思维,掌握权力的“关键少数”要放弃官本位思想,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利用互联网合理分解“一把手”的权力,要对“一把手”在用人、花钱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环节应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进行监督跟踪,在日常决策中,除紧急处置突发危机事件外,都要执行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一旦发现有任性用权、“一言堂”决策等渎职腐败苗头,互联网就能够及时预警,做到防微杜渐,有效保护领导干部。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主要关注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需要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行稳致远,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哪里有党的事业,哪里就要有党的领导,就要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党内监督就要落实到哪里,确保无盲区、无死角。⑦同时,要利用大数据有效整合现有监督资源,健全信息互通共享、重大监督事项进行联合会诊等制度,使得党内监督能够实现监督技术、监督对象和监督成效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其次,通过互联网思维能够畅通监督渠道,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通过大量互联网监督数据的分析丰富和完善党内监督的约束和考核手段。互联网提供的丰富数据信息可以将领导的个人生活网络化、数据化,通过对相关可靠数据的分析,能够充分反映出领导个人活动的状况、轨迹,做出科学的分析研判,对领导个人可能存在的消极腐败行为进行及时预警,以便相关部门有效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出现大的行为偏差,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同时,互联网思维的公开公平理念有利于实现大数据监督的公平公正,真正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全天候监督,有效解决党内监督中长期存在的“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同级之间不愿监督、工作之外无法监督”的盲区。通过大数据对党员重大事项的登记和重要信息的联网共享,实现对党员个人重大事项过程的有效监控和预警,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加强对党员个人的有效考核,把党员的工作情况、学习情况、群众评议等内容细化为考核指标,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之中,使党员考核工作实现个性化、数据化,考核结果更为客观化、精准化。

  互联网可以提高党内监督的辐射力与强制力,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相济、纵横交错、多元并举的互联网监督体系。一方面,以党内的组织监督为主渠道,拓展党组织的自身监督途径,厘清全委会、党代会与常委会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各自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常委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规定严格、明确的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运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监督。另一方面,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的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及司法监督等其他监督的有机统一,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需要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扎紧织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此外,完善党内监督还要需要加强与国家监察体系的互补,使得党内监督无死角、国家监察全覆盖。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机构设置中的有效法律地位,进一步完善了党内监督体系,将党内监督拓展到对行使公共权力的系统监督。通过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使得公权力的运行处在时时刻刻的有效监督之中,才能真正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监督体制机制。

  再次,应用互联网思维革新党内监督方式。随着网络虚拟空间党组织活动的增加,党组织活动呈现出由现实空间向虚拟空间拓展的趋势,传统党内监督的空间和时间局限被打破。党内监督活动不再局限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极大地拓展了党内监督的活动领域,使得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都有了更为灵活便捷地参与党内监督的条件和渠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互联网监督要持包容和开放的态度,对于互联网的舆论监督,对于网上出现的批评建议,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听取,兼听则明,进行深入研究与落实。⑧因此,互联网监督渠道颠覆了传统党内监督方式,有利于进行全天候宽领域监督,成为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径。

  第三,互联网思维便于整合各项党内监督的法规制度。目前,党内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则数不胜数、名目繁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整合,导致在执行上大打折扣。众所周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在于执行有力,再好再完美的制度法规制订出来而不能有效执行也等于没有。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强化党内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将提高执行力作为深化党内监督改革的抓手,不断完善监督执行程序,强化监督执行细则,提高监督执行效率。同时,在监督实践中可以将成熟的廉政制度法规上升为法律,使得权力真正在法律的笼子里运行,确保党内监督制度的稳定与实施。在此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思维及技术建立健全保证党内监督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监测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法规具体的执行情况,采用云计算对监督执行进行科学测算,确定监督评估标准,以确保党内监督各项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有效贯彻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纪检监察机构作为监督实施主体对党内监督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得这些法规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束之高阁。因此,依法监督是纪检监察机构的天职,要在法律规范内对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经常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组织和党员个人认真有效履行并落实。互联网思维是一种跨界思维,互联网时代的竞争是一种跨界竞争,在决策中需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之间的辩证关系,用系统方法思考不同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发挥主体的功能,以达到“1+1>2”的整合效果。⑨因此,一套完整的党内监督系统需要整合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监督实施等相关的所有影响因素,才能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

  第四,应用互联网思维可以发挥大数据的前瞻性预判能力,构建起党内监督的预警系统。利用大数据深入分析腐败的本质,追溯腐败的源头,通过对于成因的剖析预测腐败的未来走向,为党内监督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依据。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互联网的开放性、便捷性、互动性、匿名性、充分性为构建党内监督预警系统提供了机遇和平台。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提供的BBS、微博微信、APP等网络载体,利用大数据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和动态全程监控。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剖析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等社会关系网络,通过云计算透视党员干部行政行为的透明性、廉洁性和公正性,发现渎职腐败苗头及时发出预警,做到防微杜渐,为建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工作支持和数据支持。例如,干部财产公示制度过去虽然一些地方进行过试点,但推进难度很大,效果并不理想。如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完全可以做到干部财产的统计无漏洞、监督全覆盖,增强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执行力,而这一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的正面形象。⑩因此,在互联网、物联网时代,运用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建构起党内监督预警系统,从而形成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和长效监督,使其真正做到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总之,互联网思维正在全方位颠覆传统领域和传统行业,互联网背景下的党内监督也正在不断衍化,适应时代要求而优化改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建工作的主题,而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我完善、自我净化的不二选择。互联网思维有助于在党内监督中充分有效共享各种监督资源,构建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监督全天候的管理体制与监督机制,从而提升党内监督效能,实现党内监督的智能化,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注释:

  ①王柱国:《监察委员会的法理分析——兼论符合国情的监察制度之建立》,《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②陈宝生:《强化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中国纪检监察》2016年第11期。

  ③【美】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

  ④【美】阿尔温·托夫勒:《力量的转移》,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⑤⑩高璐茜、吁帅彪:《大数据与中国共产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2期。

  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⑦陈宝生:《强化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中国纪检监察》2016年第11期。

  ⑧唐绪军:《上网懂网用好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体会》,《新闻与写作》2016年第5期。

  ⑨桑学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党内监督效能》,《新华日报》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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