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
城市治理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重大课题。疫情大考下,大数据已然成为各个城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选择,大数据对于城市人员流动管理、城市民生服务保障、疫情发展趋势及潜在风险研判、疫情处置防控举措落实等都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数据预警和决策的“后知后觉”、城市公共基础数据的不完善、实时定位追踪下数字立法不完备的隐忧、谣言四起时权威数字信息平台的失位等,都暴露出当前技术运用在城市治理中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善用大数据这一国家治理“利器”,趋利避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善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城市是人民的城市,运用大数据实现“城市之治”,本质就是借力数字化信息技术让人们的城市生活更加便利、安全和美好。疫情之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远程医疗服务在很多城市推行,实时疫情数据信息地图的普遍应用,赋予了大数据这一技术工具温度和能量,体现了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善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就是深入挖掘大数据的人文价值,找准数据服务群众需求的突破点,解决群众急事难事愁事烦心事。
善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实质是要建构政府治理的大数据思维。简单地说,大数据思维就是“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通过对海量、完备、多样化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挖掘,进而揭示城市治理相关问题的特征、规律与前景。作为城市治理的主导者,政府需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技术与思维方法,实现城市治理决策科学化、政府服务高效化、社区治理精准化。
要积极制定完善城市大数据治理发展规划,打造大数据的施政平台,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从全局长远上谋划城市大数据发展规划。要树立大数据与城市政务服务相融合的理念,正确看待大数据在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将大数据广泛融入城市政务、城市交通、城市公共安全、城市生态环保、教育服务等公共领域,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善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高效化、精细化和普惠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品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针对当前存在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脱节和错位等矛盾,善用大数据改善和优化公共服务是明智选择。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对巨量数据资源进行收集、分析、存储、管理,对公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进行精准识别、及时预测和有效回应,从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善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就是要用大数据深化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实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辩证统一,加快推进流程再造,补足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善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本是要完善大数据治理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大数据服务城市治理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数据库开放共享机制,避免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现象,树立信息共享思维,加快实现各部门、各区域、各行业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共享。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利器,又存在威胁信息安全的风险,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以法定的形式明确政府、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数据采集权和数据有限使用的边界,确保个人隐私和国家信息安全得到保护,切实处理好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
(作者:燕芳敏,系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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